西 华 大 学

校园网络使用规定(试行)

    为保证校园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校园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依据《西华大学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和《西华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具体规定。

    一、 校园网络用户必须 自觉 遵守本规定。

    二、 校园网络用户一律采用实名注册上网。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借他人。因转借账号、账号丢失或被盗用而未及时到学校网络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 网管中心 ” )备案,给校园网络及网络信息安全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账号注册者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发送邮件炸弹和扫描网络端口;不得盗用他人帐号和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不得利用黑客技术非法进入任何未经授权的网络系统和信息系统;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提供 WWW 、 FTP 、 DNS 、 BBS 、 QQ 、网络代理等服务;不得利用或变相利用校园网资源从事商业活动。违反者,网管中心将停止其用户帐号或关闭联网端口 30 至 90 天,并在网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 凡需建立个人网站或社团网站者,必须事先到网管中心申请备案,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未经许可建立的个人或社团网站,将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 不得使用任何不符合国际国内电气规范的联网产品(如劣质集线器、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网卡、跳线等),若因使用不规范的联网产品而造成学校网络设备损坏者,相关责任人将赔偿被损坏设备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

    六、 校园内的所有公共网络设施(包括信息插座、面板、布线槽 / 管、光纤、交换机、配线柜、网线、模块等)均属国有资产,其安装、维护等工作由网管中心技术人员完成(特殊情况可在网管中心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其他任何人不得任意改变网络设施的物理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如有异常,应及时与网管中心联系,不得擅自处理。违反者,将关闭其联网端口 7 至 90 天,并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公共网络设施损坏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 学生宿舍区采用动态 IP 地址。动态 IP 由校园网络管理系统在学生用户实际连网时自动分配,其 IP 使用的有效期至用户注销连网为止。教学区、办公区和教师宿舍区采用静态 IP 地址。每台计算机限用一个 IP 地址,因私设 IP 地址而扰乱网络资源分配、造成地址冲突者,一经发现,停止当事人的用户帐号或关闭其联网端口 7 至 90 天。

    八、 学生寝室之间、教学实验室之间不得私拉乱接网络线,一经发现,将中止相关寝室或实验室的网络服务 7 至 90 天。

    九、 每个上网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等活动,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 也不得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 .煽动国家分裂、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 .煽动抗拒、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 故意散布谣言 , 扰乱社会秩序;
    4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 .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分:

    1 .警告并勒令改正;

    2 .网上通报批评;

    3 .停止网络服务 30 至 90 天;

    4 .取消入网资格、记入重点监控黑名单;

    5 .由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6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 每个上网用户有权力和义务向网管中心及保卫处反映、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并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收集、取证、破获危害网络安全的人和事。
    十一、 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网络用户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有权要求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或网络管理单位追查或协助追查侵害其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及其行为人。
    十二、 在宿舍区上网者,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宿舍管理办法、用电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休息和工作。
    十三、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网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新生上网须知

新生上网须知

    一、新生账号获取

    学校为每位新生统一注册了一个上网账号。需要上网的新生可在校内任何一台联网计算机上登录“校园网账号查询系统( http://nmc.xhu.edu.cn/reg/find.asp )”,按提示依次输入用户信息(必需是真实有效的信息)和验证码信息,即可提取自己的账号名和初始密码。提取到账号和初始密码后,应立即登录“用户自服务登录系统 ( http://user.xhu.edu.cn )”,修改密码(注意账号为学号,不能修改)。注册用户需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借他人。

    二、新生自带计算机上网

    对于自带计算机,需要在寝室开通网络的新生,将计算机通过用户数据线接入墙上的入户信息点,并将计算机上网的 TCP/IP 协议配置为“自动获得 IP 地址”和“自动获得 DNS 服务器地址”,即可实现校园网的连通。如果同寝室多人使用网络,需自行购买交换机,按交换机使用说明连接好以后,按上述步骤对每台计算机进行配置即可实现校园网的连通。再按“账号获取”方法获得并修改初始密码,即可用该账号和密码登录并访问外网了。

    三、充值

    申请帐号成功后,需购买上网充值卡为账号充值,方能访问校外的互联网。购卡地点为第三教学楼 3 楼计财处办公室,购卡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下午和星期四下午。购买充值卡后,请按照卡上的说明进行充值。

    四、上网客户端软件

    推荐使用客户端软件上外网。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为 http://nmc.xhu.edu.cn/

    五、重要提示

    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且建议一次不要充值太多的金额。